案情
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。家属在羁押 30 余天时找到我们,希望能争取取保候审。
难点在哪
案件还在侦查阶段,证据尚未固定。办案机关最大的顾虑是"放出去会不会影响侦查",这也是取保申请被驳回最常见的原因。
我们做了什么
- 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
- 从社会危险性、证据固定情况、案件性质三个方面分别论证
- 提供固定住所、稳定工作、无前科等材料,说明不具备逃跑与串供条件
- 主动提出配合调查的具体安排,消除办案机关的顾虑
结果
检察机关审查后建议变更强制措施,当事人于羁押第 47 天取保候审,后续案件在取保状态下依法推进。
给遇到同样情况的人:取保候审有明确的法律条件,靠的是把条件论证清楚。家属能做的,是尽早准备住所、工作、家庭情况等证明材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