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
施工方起诉发包方索要工程款,一审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当事人一度认为"钱要不回来了"。
难点在哪
本案最关键的两组证据——现场签证单与结算单,在一审中没有被采信。部分原件因工地管理不善已经遗失,对方又否认签字。
我们做了什么
- 复核一审判决,指出其在事实认定上的具体问题,而不是笼统喊冤
- 补充调取施工日志、监理记录、往来函件,形成证据链互相印证
- 申请工程款司法鉴定,用专业结论解决工程量争议
- 二审书面意见聚焦"证据采信标准"这一核心问题
结果
二审裁定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。重审阶段经司法鉴定确认工程量,法院判决支持大部分诉讼请求,款项分两期执行到位。
给遇到同样情况的人: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,都要建立在一审"确实有问题"的基础上。把判决书逐页读完,找出具体的问题点,比重复陈述"我有理"有用得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