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

一审判决孩子由父亲抚养,理由是父亲收入更高、居住条件更好。母亲不服,提出上诉。

难点在哪

孩子未满八周岁,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;一审判决把"经济条件"放在很重的位置,这对收入较低一方明显不利。

我们做了什么

  • 补充提交孩子实际抚养状况的证据:日常起居、就医、接送、家长会由谁承担
  • 论证"最有利于未成年人"是多维标准,稳定照护关系比收入高低更关键
  • 提交孩子已有生活与就学环境的材料,说明改变环境对孩子的影响
  • 强调母亲具备稳定收入与照护能力,并非"无力抚养"

结果

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未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,改判抚养权归母亲,并明确了抚养费标准与探望安排。

给遇到同样情况的人:主张抚养权,重点准备"谁在实际照顾孩子"的证据——接送记录、就医记录、老师沟通记录,这些比收入证明更能说明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