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

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并构成伤残,理赔时保险公司以"非医保用药""伤残等级过高"为由,大幅核减赔偿金额,实际赔付只有主张金额的一小部分。

难点在哪

医疗票据中包含大量非医保范围的自费项目(进口耗材、特殊治疗),保险公司据此逐项剔除。当事人担心"打官司也拿不到这些钱"。

我们做了什么

  • 论证自费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,提交主治医师出具的说明
  • 申请重新鉴定,确认伤残等级与护理依赖程度
  • 就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、被扶养人生活费逐项举证
  • 针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提出效力方面的质疑

结果

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128 万元,包括此前被核减的自费医疗项目与伤残赔偿。

给遇到同样情况的人:责任认定书和伤残鉴定结论都不是终局结论。收到"拒赔通知"时,先弄清楚拒赔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,再决定要不要起诉。